公众全民讯(丁华峰)超市员工包括保安良莠不齐,购物也不能放松警惕,否则小心内鬼顺手牵羊偷你。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特殊的盗窃案,看到顾客试衣服没拿钱包,超市工作人员竟动起歪念,将顾客钱包拿走,之后因怕事情败露,又“贿赂”超市保安队长,保安队长同意“严守秘密”,结果俩人双双被绳之以法。
2013年3月30日18时许,34岁的王某在郑州市某超市当服务生,对花钱大方女人颇为嫉妒。当一位姓穆的女士试衣服时,放心的将其钱包放在购物篮内。王某见状遂发歹意,司机作案。但见他眼疾手快,把钱包瞬间盗走。到无人处,王某发现包内有银行卡两张,令他大喜过望。王某根据银行卡背面的密码,在超市附近的自助取款机上分多次盗取该两张银行卡内的现金共计2.04万元。取钱后,王某担心此事败露,觉得有点害怕,就找到保安队长陈某,将此事告知,分给了他1万元,并于次日辞职。陈某在明知该款系王某非法取得的情况下,仍收下该款。公安机关接报案后,分别将王某和陈某抓获。现陈某家属已代其赔偿被害人穆女士经济损失2.04万元。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遂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被告人陈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讯息来源:郑州市二七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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