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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年错认干爹干妈 沦为盗窃工具

发布时间:2014-08-0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车彦霖)“80后”小情侣孙某和张某,为了谋取财物,以干爹、干妈的名义教唆未成年人进行多次盗窃。令这对小情侣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二人没有实施盗窃,但是这种教唆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据查,孙某今年30岁,敦化市人,曾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5年5月9日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六个月。张某今年26岁,黑龙江省宁安市人。2012年10月,孙某和张某得知未成年人小浩(化名)是单亲家庭,缺少关爱并辍学在家,便将小浩认作干儿子。2013年3月,为了谋取钱财,孙某和张某多次唆使小浩在敦化市城区、乡镇居民区及门市房内,以撬破、翻窗、砸门等手段,实施盗窃现金、相机、衣物等15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盗窃后,孙某和张某向其索要赃款共计8000余元及赃物数码相机一台、香烟几盒。

  2013年3月16日,公安机关将正在实施盗窃的小浩抓获,经讯问,小浩说出了干爹、干妈教唆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张某教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盗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讯息来源: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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