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陈园)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陆川县公安局平乐派出所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 群众事无小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4月20日,平乐派出所帮助失主找回被遗忘的斜挎包。
4月19日12时许,平乐派出所民警在该所车库的一辆摩托车上发现有一个被遗忘的女士斜挎包,一直等到下午18时都无人取走。随即该所民警立即上报领导并展开调查,发现这个斜跨包里面有一张居民身份证、一支黑色签字笔、现金2000余元等财物。居民身份证信息是吴某珍(女,广西陆川县平乐人)。
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还是无法联系失主吴某珍,在村委的协助下,民警终于联系到吴某珍本人。4月20日10时许,失主吴某珍来到平乐派出所认领被遗忘的斜跨包,其确认包内财物证件无误。失主吴某珍说道:“说非常感谢平乐派出所民警的热心帮助,才没有丢失财物。”
原来, 4月19日中午,吴某珍从家中到平乐镇,中途在平乐派出所车库停留一会,不知什么时候就把斜挎包放摩托车上,走的时候却忘了拿。
公安机关提醒您:保管好个人财物,随身物品不要随意乱放,特别是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千万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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