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石玉芳)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切实改进司法办案理论和办案方式,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贴心的检察服务。
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畅通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咨询投诉渠道,加强跟踪监督,切实增强依法保护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完善疫情防控期间与企业的联系,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开展走访调研,2-3月份,先后走访10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全面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认真落实“少捕慎诉”理念,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依法能不诉的不诉。在疫情给企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的情况下,我们认真落实“少捕慎诉”理念,坚持从快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最大限度避免因案件办理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7月份,快速办结一起民营企业家涉案案件,该案从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到法院作出判决仅用14天。另外,对一起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律师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公开接受监督。
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着力打击聚众扰乱企业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封门堵路、非法阻工、暴力讨债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1-9月,批捕侵害民营企业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1件1人。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涉民企案件的监督力度。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检察监督,维护、促进司法公正。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和刑事申诉“积案”的清理工作,经全面排查,该院无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和刑事申诉“积案”。对1起侵犯民营企业、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