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 “警察同志、警察同志,我才买不到一年的电动车,刚停在家家福附近不久就不见了,请你们帮帮我啊,我在去年底花了三千多块买回来的呀!”10月8日15时45分,陆川县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士报案,声音很急促。警情就是命令,接报后,该所民警迅速调取附近监控录像视频,发现有一女子开走的电动车与报案女士描述的电动车相似,而紧跟其后的是一个驾驶TB226电动车的男子,通过侦查发现该车最后的路线是经过新公园与温泉大道路口,民警判断此路口为TB226电动车主往返的必经之路。
当晚,该所立即布控警力连夜在该路段巡逻蹲守,终于发现TB226电动车停放在某烧烤店门口,随即将使用该车的男子传唤到所里审讯。
经审讯,该男子名叫何某锋(陆川县温泉镇人),其妻名为廖某英,其如实供述了10月8日15时许,与其妻廖某英从家家福购物出来后,发现谢女士的电动车停放在某投资有限公司门口却忘记拔车钥匙,廖某英逐起了占为已有之心,而此时其丈夫却没有上前制止,在廖某英偷走电动车后,何某锋尾随其后回到住所,并将赃车藏匿在老屋的房子里。最终,廖某英在何某锋的电话劝说于当晚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何某锋、廖某英对其于10月8日15时许在家家福附近偷盗电动车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锋、廖某英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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