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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法院召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雪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黑恶案件审理质效,8月17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萍主持召开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培训会,扫黑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公室成员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马萍院长传达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公检法机关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加强协同配合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的认定和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马萍院长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和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情况,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强化协同配合,从线索摸排、重点突破、宣传发动等方面认真做好研究部署,集中力量推动工作落实;二要重视近期其他地方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要引以为戒,牢牢守住廉洁奉公底线;三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确保既打准打狠,依法严惩黑势力违法犯罪,又于法有据,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马萍院长强调,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关键阶段,参加培训的同志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取得实效。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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