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杨荣欣)近日,由三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某暴力袭警一案,一审法院认定吴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2018年2月,吴某某的妻子因家庭纠纷将其妹夫陆某某私家车砸坏,后陆某某报警。三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后,该局民警杨某等人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吴某某因不满其妹夫陆某某将家庭事务诉诸警方,在现场不断追打报警人陆某某,出警民警杨某即上前制止,吴某某不仅不配合反而扯住民警杨某的头发,将其拉拽到地,造成民警杨某警裤破损、身体多处擦伤。后民警杨某呼叫三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予以援助,支援民警到达事发现场后,吴某某仍不听劝阻,又将支援民警伍某某鼻子抓伤,后被公安民警制止将其带回三穗县公安局接受调查。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吴某某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吴某某拘役二个月。吴某某也当庭表示,非常后悔,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自己对不起家人,对不起民警。
检察官提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公安民警依法处理警情是维护辖区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的公务行为,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群众应当自觉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遇到执法现场时,应当积极配合。如对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诉求,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切勿以身试法,触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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