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李健 汪连红)时至年终岁尾,各种盗窃案件高发,河南固始县警方紧盯案件线索不放,攻坚克难,该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于近日抓获一名扒手,受到群众的一致赞扬。
2017年10月31日晚,该县一超市内发生一起扒窃手机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报警后,该局刑警三中队侦查员立即开展工作。
通过调取超市视频录像,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一名30多岁的男子。经过视频跟踪,发现该男子作案前在超市内和一名成年女子及一名十多岁的女孩在一起购物。通过调取城区监控录像发现,与嫌疑人同行的成年女子及小女孩居住在该县一小区7号楼二楼。经咨询物业公司该住户房主为刘某生,经比对刘某生和盗窃嫌疑人并不是同一个人。
侦查人员遂变换思路,找到小女孩上学的学校,并在老师的配合下对小女孩进行询问。小女孩陈述说嫌疑人是其妈妈姚某的朋友,名字是两个字,后面一个字为“元(音同)”,外地口音,且在10月31日晚逛完超市后第二天,该嫌疑人就从潢川火车站乘火车去了北京。
侦查人员立即赶往潢川火车站开展工作,经调取相关信息查实,11月1日买火车票去北京的人为虎某(宁夏同心县人),通过视频录像比对,发现虎渊即为10月31日晚在超市内实施扒窃的犯罪嫌疑人。随后,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虎某采取了上网追逃措施。12月22日,犯罪嫌疑人虎某在呼和浩特市火车东站被抓获,后被押解回固始。
犯罪嫌疑人虎某到案后对其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虎某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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