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胡杨)2017年3月19日晚,家住阿克苏市的王先生突然收到自己的银行卡在江西被取现20000元,转账33800元的短信通知。
王先生感到特别惊讶,因为他一直随身携带该卡且那段时间没有大笔消费。随后,他通过银行查询发现卡被人盗刷,随即报案。公安部门侦查发现,他的卡被人盗刷竟然是一个月前在阿克苏市一钢材店刷卡购物所致。随即将涉嫌犯罪的张军、马强抓获。
张军平日无所事事,爱好上网,遂在网上结识了马强,张军因欠下巨额借款,心里总想着如何才能快速生财,2016年12月,张军从网上获知可以通过改装的pos机,诱骗他人刷银行卡消费,从而获取他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进而套取现金。
于是张军联系马强,称需要一部具有盗取他人银行卡信息的pos机,随后,马强通过QQ帮助其购买了符合条件的pos机,快递给了张军,张军将pos机快转交给其阿克苏市的朋友李洪,谎称放在李洪经营的钢材店内刷卡帮自己提高信用额度。2017年2月先后多人在钢材店内的此POS机上进行了刷卡消费,之后,因张军未归还被刷的钱款,李洪将pos机还给张军,张军用电脑读取了该pos机上3名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用QQ联系了非法制卡人员,将3人的银行卡信息通过QQ打包发给了制卡人,导致三名受害人的银行卡被伪造,卡内的33万余元被在江西、菲律宾等地盗刷,张军从中获利3万余元。
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2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阿克苏市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张军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马强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官提醒:刷卡时银行卡最好不离手,密码要经常换,刷卡消费时要注意POS机是否有异常;在商户刷卡时,要看商户的信誉度和营业执照,尽量避免在小商户刷卡。更不要到非法套现点进行刷信用卡套现。一旦有账户资金损失,一定要及时报警,有报案记录等书面材料才能便于下一步维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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