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张忠芳)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次的陆某某和判处有期徒刑1次的王某某,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两人相互邀约在一起实施盗窃,短短1天时间内采取撬门入窗的方式在三穗县内入室盗窃4起,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近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两被告人均获法院有罪判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和一年零三个月。
经查明,2017年2月5日,陆某某电话邀约王某某共同外出实施盗窃,之后由王某某驾驶自己的本田轿车由三都县窜至三穗县,于次日凌晨许,两人窜至三穗县八弓镇某村,由王某某驾车在路边等待接应,陆某某则到该村采取撬门等方式先后进入韦某某等多户人家住宅实施盗窃,共得7部手机、1部电话手表、现金若干以及物品,盗窃得手后两人潜逃回三都县,然后由王某某负责将盗窃所得的手机销赃。
2月8日两人被抓获归案,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认为,陆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在共同犯罪中,陆某某积极实施盗窃行为,系主犯,王某某负责驾车接应,并销赃,系从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做好防盗工作,出门时,应将防盗门反锁,特别是临时有事时,不能因出门时间不长而掉以轻心,一定要反锁防盗门。另外,家中尽量不要放置大量现金和体积小的贵重物品,以免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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