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郑光辉)春天孕育着希望,尤其是对于农民来说,如果贻误了农时,损失可就大了。玛纳斯县兰州湾镇的16户村民此时如热锅上的蚂蚁,因为去年辛苦种植的玉米,制种公司拒绝收购,导致现在无钱开播,而且再不收购,玉米有可能就生芽了。玛纳斯县法院了解到种植户的情况后,立即立案,并根据案件情况决定进行巡回审判,这样由几张桌椅、一面国徽简单布置的一个庄严巡回审判法庭临时成立,涉案的16户种植户的代表旁听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兰州湾镇头阜梁村委会为发展订单农业,给农民增收,2016年5月10日,与甘肃省某某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制种玉米种植回收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提供亲本种子给原告,让种植户进行种植,被告派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收获的玉米种子由被告公司统一收购和拉运。但秋收后,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种植户的玉米种子,1230袋玉米种子至今仍然堆放在种植户家里,该村16位种植户辛苦劳作了一年却没有任何收入。为此,村委会将甘肃省某某种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全面履行义务,立即拉走剩余制种玉米,支付剩余玉米款636699.94元,并要求支付违约金17572.9元。
巡回审判当天,承办法官在听取了原告的陈述意见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并经原、被告举证、质证后,考虑到就算以最快速度下判,因繁琐的诉讼程序,势必会让农民错过最佳春耕时间,还会导致玉米发芽,这样农民的损失可就大了,所以此案调解解决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承办法官向被告摆明了事实,释明了法律后果,并从制种公司应注重在农村的声誉等方面作了工作。在法官的努力协调下,被告当庭承认了违约的事实,同意承担违约金17572.9元,并当庭表示愿意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制种合同,但由于公司现在资金紧张,所以请求延期支付。对此农民们也表示了理解,希望尽快付款。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16户种植户家里的1230袋制种玉米拉运回甘肃,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制种玉米款636699.94元及违约金17572.9元。
兰州湾镇头阜梁村村民对玛纳斯县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做法表示深深的感谢,认为该案的审理为他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更正了村民不走诉讼走上访的错误认识,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