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胡学坤)6月7日上午,311省道剑河县南加镇展南溪口处发生一起群众阻止311省道改扩建工程施工方进行作业,进而堵塞交通。接报后,南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由镇党委政法委牵头,镇领导及公安、司法、林业、交通等部门组成工作组人员进行现场协调。
经过充分的调查了解,得知事件起因是:“2015年10月份,由311省道改扩建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方与原东北村集体签订了位于311省道南加镇展南溪口公路里边的东北村集体山处采石的协议。其中该协议约定,在公路扩建规划界限内的山林,采石方以每亩3000元的价格购买开采砂石,双方已经履行合同。目前施工方正在对展南溪跨溪公路填埋紧张施工中,而雨季来临后,开挖的山体处陆续出现塌方,损毁了东北村通向311省道的原有便道和约20根杉木,给过往的群众和学生带来极大不便,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施工方未及时疏通,东北村群众聚集了30余人到现场要求施工方疏通便道遭到拒绝后引发群众不满,导致群众用开采的石头堵塞过往的公路,且不准任何人清理这些石块,严重堵塞了交通。现场的群众要求施工方及时疏通便道,补偿因塌方损毁的杉木,而且要求提高原采石协议的每亩补偿价格变成13000元。达不到其中一项要求,则堵路不让任何车辆过往通行,施工方也不准在此地的任何施工作业”。
现场调处工作人员十分清楚事态的严重性,若果不及时化解该纠纷。不仅“断”了东北村的学生及群众出行的出路和311省道的生命线,进而推迟311省道改扩建的施工周期,给国家和周边乡镇的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调处人员充分运用十心调解方法,首先平静现场气氛,要求施工方立即修整东北村出行便道,组织人员迅速清理公路堵塞石块恢复交通;其次对现场的群众、尤其是领头人员耐心、细致、反复的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规章制度政策,让现场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关于公路修建工程的损失补偿的法律政策,疏导群众运用合理的方法诉求自身合法权益;再由施工方提出合理的补偿方案,双方就方案具体协商,由现场调解人员作为证明人、进一步监督施工方进行协议及时履行,使东北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约定由各自代表于一个星期后集中311省道改扩建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方项目部具体协商未尽事宜,一起群体性阻工事件得到了及时稳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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