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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委政法委新年阳光执法更亮化

发布时间:2016-01-0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祁锡江)面对新的一年, 沭阳县委政法委为全面深化执法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大阳光执法亮化力度,加强窗口服务建设,组建执法评查、监督队伍,制定阳光执法相关制度,使阳光执法服务更亮化。

  加强窗口建设,推行“十二字”方针

  一问候。当上访群众走进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中心时,工作人员就会说一声您好的问候,他们以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片热心厚待着上访者。使满腹怨气的上访人心里涌起一股暖流,找到了群众是“主人”的感觉,瞬间拉近了接访者与上访者之间的距离。

  二登记。当上访者稳定思想情绪后,工作人员才进行登记。记清来访日期,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号码,地址、身份证号码和随访人员及反映诉求。不属于党委政法委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用电话告知其它管理部门,建议上访者向相关部门进行反应,向上访群众指明路径。

  三引导。属于党委政法委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是政法机关哪个部门的,就带上访者到哪个部门的值班人前进行交谈。对咨询类或政策依据明确,易于解决的来访事项,值班人员当面解疑释惑,现场予以答复,快速协调处理劝返。

  四转办。对未能现场答复处理的,由联合接访中心主要领导进行调处,如调处不好的实行转办,明确承办单位、转办内容及要求,领导批示、办理时限和联系人。把转办单交给涉案单位分管领导落实解决。

  五会办。对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提交县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处理意见,交办给涉案单位主要领导落实。

  六专办。经过联席会议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交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会诊”解决。凡是对涉法涉诉信访专办的案件,一律以中心名义制作《涉法涉诉案件转办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对未按时反馈办理情况的部门,实行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及时进行通报。

  组建评查队伍,推进阳光执法

  一是牵头制定了《沭阳县政法系统执法督查办法》、《案件评查办法》、《执法检查办法》等文件,以推进执法工作健康发展为根本,以执法督查评查结果为依据,每年开展2次对执法部门的执法档案进行案件评查,公平合理地评出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执法机关,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台账、走访调查等方法进行有效监督。该委并从政法各部门离退休人员中选聘10名同志为全县政法执法监督员,组织他们每月对基层执法单位、窗口单位进行明查暗访,促进了全县政法各部门和基层(窗口)执法单位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已着手在全县政法各机关选配有资质的40名人员作为案件评查员,以案件评查提升“阳光执法”的社会效果。

  四是聘请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梳导和化解工作,为上访者主持正义,使上访人解除疑虑,改变过去少数人信访不信法的倾向。

  设置“电子眼”,提升执法透明度

  该县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中心和政法各部门信访接待室全部安装监控镜头,配备了录音设备,对群众上访处理接待情况实行全程监督,让群众推心置腹反映问题,并公布办公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号码,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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